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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3章:恐怖的人地矛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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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地制度,在设立初期,自然都是好的。

可如果不根据时间的推移而做出一定的调整的话,就会一步步的僵化,并最终给国家带来重大的祸患!

府兵制。

在北周年间彻底成型之后,经过北周和大隋,到如今的大唐,已经不可避免的出现一定的问题了。

是时候,要做出改变了!

辽王府中。

李厥一夜未眠,他想了很多,思索了很多,最终在拂晓时分,写完了关于府兵制度改革的长篇福奏疏。

同样地夜晚,李象则在武功县的田地里渡过。

天气炎热,收割麦子自然不能大中午头去收割,不然的话,麦子没割多少,人怕是就要热死了。

所以只能早晚时间来割麦子。

天上繁星点点,李象躺在毯子上,眼中倒映着星河,大脑却在回想着这段时间以来所见到的一幕幕。

大唐百姓的日子,相对还说得过去。

尤其是武功县就在长安附近,所以百姓并不算穷,起码吃饭是有一定保障的。

而且。

红薯和土豆,已经普及了。

这两种农作物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问题,不能作为主粮来食用,但…产粮高,能填饱肚子啊!

每年产一季麦子,一季土豆和红薯。

若是到了南方,则可以产两季主粮和一季杂粮,至于更南方…那就产的更多了。

有了这两种作物。

百姓们吃饭的质量虽然还是那样。

但数量,却已经明显增多了,这就意味着能够更多的人,不用为了省下一口粮食而挨饿。

但大唐的百姓,也并非没有苦恼。

按照朝廷的制度规定,一个男丁,成年之后就会获得二十亩永业田,以及八十亩口分田进行耕种。

二十亩永业田,顾名思义,可以父死子继。

而六十亩口分田,则年过六十之后,就会被官府收回,重新分给其他人。

每年每人,收田赋二石。

这就是所谓的“租”。

理论上来说,这个税率非常低,仅仅只有每年收成的1/40。

除此之外,还有其他两项支出。

分别就是所谓租庸调制中的“庸”,和“调”。

说白了。

“庸”就是徭役,每个丁口每年要给朝廷服徭役二十天,闰年的话,则会增加两天。

徭役并非不能用实物来代替。

只需要缴纳一些布匹灯类似的实物,就可以免除本年度到底徭役。

而“调”就是户税。

每户每年要上缴绢布两丈,或者是麻三斤,棉三两。

这些东西,理论上看,可谓是很好。

乍一看上去,百姓的日子应该非常好才对,因为大唐朝廷实际上收的骨赋税真不算高。

然而。

这也仅仅只是理论上说而已。

李象奔来以为现状大抵也是这样,可经过他这段时间以来的走访、调查,以及亲眼所见所闻,现实情况实际上压根就不是这么回事!

按照制度规定,每个丁口成年后会有一百亩田地。

但……

别说一百亩了,有些人连五十亩都没有!

根本就不到朝廷规定的数量的一半,可更离谱的,是朝廷却死板的按照每丁口一百亩地来征田赋!

明面上,是四十税一。

可实际上,往往是二十税一,甚至是十五税一!

这还只是田赋。

徭役方面,更是各种坑到处都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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